现发布2024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信息,并开展招募与聘用工作。勤工助学岗位招聘采取双向选择、扶困优先、竞聘上岗的原则,充分保障用工单位和学生的选择权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
??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注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,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二、基本条件要求
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1.思想品德行为测评优良,身心健康,自尊自重,工作责任心强,办事踏实,能胜任所申请的勤工助学岗位要求;
2.认真学习,上学年无不及格成绩;
3.遵守校纪校规,上学年内未受纪律处分;
4.生活简朴,无抽烟、酗酒或其他与本人经济条件不相称的 消费情况;
5.上学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未被用人部门考核为“差”记录的;
6.未有学校安排勤工助学岗位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记录。
叁、招聘程序
??(一)学生申请
??请应聘学生于9月17日前扫描下列二维码或点击链接,填写个人信息,选择应聘岗位,提交应聘申请。
??(二)用工单位招聘
??用工部门联系待聘学生进行面试,按照择优录取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完成招聘工作。
四、工作要求
??1.用工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勤工助学管理,自行组织必要的岗前培训,为勤工助学学生提供安全良好的劳动条件和环境,并对学生进行管理和考核,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,增强学生劳动意识,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。
??2.固定岗位学生一经录用,在一个聘期内一般不得随意更换。如聘用学生无法胜任工作、出现严重工作失误、违反工作纪律或者不遵守工作要求的,用工部门有权解除聘用关系。学生被录用后无故未按约定上岗工作的,视为失信行为,将根据用工单位反馈记入勤工助学黑名单,一年内不能申请任何岗位。用工部门解聘学生或学生主动离职,用工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将解聘学生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??3.勤工助学酬金按月发放。
??4.其他未尽事宜,按照《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联 系 人:王老师
联系电话:025-85395015
电子邮箱:0061蔼苍肠肠.别诲耻.肠苍
学生处
2024年9月14日